山西一煤矿5名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11-20 10:11 来源:国际煤炭网 编辑:矿材网

山西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一起较大顶板事故的调查报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业公司在停产放假、未批准复产期间,擅自组织巷道维修作业,发生顶板事故致3人死亡并蓄意瞒报。该矿5名责任人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2月23日20时30分许,紫金煤业公司6103回风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9.7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蓄意瞒报。后经媒体披露,晋中市榆次区政府组织核查,于3月8日查实该起事故。


 3月9日,山西省成立省级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现场人员在无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顶板失稳冒落;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安全风险管控不力,现场安全监管缺位,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形同虚设,在春节放假期间擅自组织作业,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等。


 事故发生后,矿方篡改材料,蓄意瞒报事故;在榆次区政府已查实事故后,又谎报事故的经过和原因。


 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共有23名责任人被追责。其中,因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该矿矿长、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总监等5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1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给予行政处罚或作出其他处理,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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