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家陶企被列入6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07-09 10:46 来源:陶卫网 编辑:矿材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2018年6月份共有50多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据悉,名单涉及18个省(市),其中广东、江西失信陶企最多,分别有10家。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欠款不还,大部分为拖欠供应商贷款、拖欠工资、拖欠员工赔偿、欠行贷款以及拖欠融资租赁租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名称

最新失信发布时间

累计失信次数

广东

广东新顺景陶瓷有限公司

6月15日

14次

肇庆市德圣陶瓷有限公司

6月25日

5次

潮安县欧兰德陶瓷有限公司

6月22日

2次

新兴县永丽陶瓷有限公司

6月21日

4次

揭阳市英皇陶瓷有限公司

6月19日

2次

佛山路易华伦天奴陶瓷有限公司

6月26日

3次

潮州市臻益陶瓷有限公司

6月13日

1次

潮州市南雄陶瓷工艺有限公司

6月7日

1次

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金饰汉宫陶瓷厂

6月6日

2次

恩平市新域成陶瓷有限公司

6月4日

3次

江西

江西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

6月25日

12次

江西和谐陶瓷有限公司

6月13日

2次

江西和发陶瓷有限公司

6月26日

4次

江西景陶陶瓷有限公司

6月21日

12次

萍乡市五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6月20日

2次

江西武夷陶瓷有限公司

6月19日

4次

景德镇华弘陶瓷企业有限公司

6月15日

1次

井冈山市恒华富圆陶瓷有限公司

6月7日

13次

江西恒辉陶瓷有限公司

6月5日

5次

井冈山市恒华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6月5日

3次

湖北

湖北省九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6月20日

3次

北京

北京冠艺工艺陶瓷有限公司

6月12日

1次

天津

宜兴宇盛陶瓷厂有限公司

6月4日

5次

内蒙古

内蒙古双翼陶瓷有限公司

6月20日

2次

鄂尔多斯市陶尔斯陶瓷有限公司

6月12日

7次

河北

河北润玉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6月19日

3次

河北恒德陶瓷有限公司

6月9日

2次

河北圣凯陶瓷有限公司

6月15日

2次

唐山隆睿陶瓷有限公司

6月5日

2次

重庆

重庆乐居陶瓷销售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

6月11日

1次

重庆市博一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6月25日

18次

重庆市梁平县渝欧陶瓷有限公司

6月1日

13次

四川

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

6月20日

7次

四川省杰达陶瓷有限公司

6月8日

1次

夹江县阳光陶瓷

6月6日

10次

山西

阳城县红太阳建材陶瓷有限公司

6月4日

4次

江苏

南京市浦口区联发陶瓷销售中心

6月26日

2次

南京市浦口区正旺陶瓷经营部

6月8日

2次

南京市雨花台区起超陶瓷经营部

6月8日

2次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泰陶瓷经营部

6月8日

2次

河南

河南省富盛陶瓷有限公司

6月20日

3次

郏县华泰陶瓷有限公司

6月25日

2次

平顶山市平安陶瓷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月24日

1次

禹州市锐龙陶瓷有限公司

6月23日

14次

河南英奇陶瓷有限公司

6月11日

11次

河南众成陶瓷有限公司

6月8日

3次

河南海虹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6月5日

11次

福建

福建省闽清腾龙陶瓷有限公司

6月21日

1次

福建省德化县福泰陶瓷有限公司

6月21日

1次

福建汇达陶瓷有限公司

6月20日

10次

福建省德化县宏祥陶瓷有限公司

6月6日

7次

山东

巨野县祥盛陶瓷有限公司

6月6日

3次

东营市鑫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6月1日

5次

广西

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

6月19日

6次

广西灵海陶瓷有限公司

6月13日

11次

云南

云南省师宗金曲陶瓷有限公司

6月21日

7次

陕西

陕西凯莱斯科陶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6月14日

7次

辽宁

沈阳新广地制陶瓷业有限公司

6月3日

3次

(以上信息由各地法院发布,统计时间为2018年7月5日。如对名单有疑问,请咨询各地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近日,有一家陶瓷企业因为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罚。岳阳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蒋某、吴某诉陕西某陶瓷公司拒不执行判决刑事自诉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分别被判罚人民币7万元、3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单位和个人一样,都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主体。单位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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