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项专案
2019-04-16 09:38 来源:陶城报 编辑:矿材网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通知中包含日前河南省发布的《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分别规定了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

其中,《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从料场密闭治理,物料输送环节治理,生产环节治理、厂区、车辆治理,建设完善监测系统等5方面规定了陶瓷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料场密闭治理详细要求: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厂房内配备雾炮装置。

物料输送环节治理详细要求: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生产环节治理详细要求:烧结工序:窑口区域需在库内,并设置喷干雾抑尘措施;主要产尘工序:干磨、制粉、筛分、混合、配料、加工等产尘工序的设备需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其他方面: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厂区、车辆治理详细要求: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建设完善监测系统详细要求: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而在《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各类工业窑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要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陶瓷行业在2019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建筑陶瓷和日用陶瓷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其中,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窑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8毫克/立方米。

对已有明确转型转产、退城入园、关闭退出规划的企业,可不再实施深度提标治理。2021 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省辖市建成区的有陶瓷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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